企业的代言律师在法庭辨论上讲,人走股留,股是股民用现金买的,那你企业就该用现金按现有价值收购回去,为什么现在这么多退休股民要求你们回收股份而你们又不愿收购呢,有把企业带出泥潭,能给企业带来希望的外源优深资质,你们为什么困死退休股民手中股金不准股民转让呢?从我们出支购买股金的时候就没有规定不准对外转让,为什么二十年后突然改修了呢,经过八百多退民签字同意了吗?请问你们几个人就能代表股民的权利,谁给你们的胆子,狂妄自大。因为你们特别想掌控退休持股人的股权,你们剥夺了退休股民的表决权,违返法律规定,任凭你几个人为了自已的利益为所欲为,不为企业的前景作想。你们是国家的党员,难道党纪党法不能约束你们,我们强列要求相关部门能够出面调查,给南运股民一个公平公正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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