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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请问@蓬安县发改局,有关凤凰锦绣小区停车收费的问题【有回复】[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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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的回复,我们已收悉。
     还有些疑问,需要你们答复。
   1.你们答复的“凤凰锦绣小区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是否意味着是任凭开发商和物业任意定价?是否有相关的标准?
   2.你们答复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停车服务企业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停车服务合同约定,向住宅小区业主或使用人提供停车场地、设施以及停车秩序管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内容,目前开发商或物业并没有与业主签订或告知停车服务合同。
   3.你们所谓的“自主定价或市场调节”是否意味着你们就能放任不管,不闻不问了?你们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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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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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4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蓬安县发展改革局
关于“有关凤凰锦绣小区停车收费的问题”的回复

“热心市民001”网友:
您好!您通过麻辣社区蓬安论坛留言反映“蓬安县发改局,有关凤凰锦绣小区停车收费”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价格法》《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经营者依照价格法自主制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其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
经我局随机抽查已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停车收费在合同中有相关约定。
感谢您对我县价格收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其他疑问,请您拨打0817-8800217与我们联系。

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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