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二审法院“遥控”一审法官庭审中“打断”律师:“硬气点!”》一文爆料:
5月11日,青海省海西州天峻县法院审理了索某等人寻衅滋事案。在庭审休息期间,辩护律师无意间发现,海西州中院刑庭的哈斯朝鲁庭长和天峻县法院的樊院长,利用微信群实时遥控指挥庭审,律师立即站在审判长办公桌前对电脑拍照取证。
一方要拍照,一方不许拍,于是,几个律师与法院工作人员吵起来了,法警也围上来了,在混乱中,一个戴黑色眼镜框的女书记员急中生智,直接把电脑的电源线直接拔了。
律师们让女检察官现场监督,但是女检察官却直接离开了法庭。辩护律师认为,法院领导涉嫌滥用职权、违法干预案件审理,当场报警让警方扣押、封存了审判长使用的电脑主机。
此事网友爆料后,很快曝出了“现场图片”。图中,电脑显示屏上是放大的微信聊天窗口。这个微信有“天峻法院微信群”等多个聊天群。在一个包含“樊旭华院长”的7人聊天群中,樊院长说“不用跟他商量”,哈斯庭长说“打断”、“硬气点,不要随意发言”。
根据百度查询显示,海西州天峻县法院院长的名字确实叫樊旭华,而海西州中级法院确实有“刑事审判庭庭长哈斯朝鲁”。
海西州中院刑庭庭长哈斯朝鲁和天峻县法院的樊院长,居然在幕后用微信群遥控指挥审判长进行庭审!以前,网上一直流传上级干预下级法院开庭,只是没有直接证据,看来,这并非没有依据。
上级遥控指挥庭审事件曝光后,一片哗然。5月13日,海西州中院发布情况通报:辩护律师在法庭休庭期间,不遵守法庭纪律,擅自进入审判区使用手机拍摄电脑屏幕,严重扰乱法院正常工作秩序。所拍摄照片经“凤凰资讯”、“新黄河”等新闻媒体转发,引发舆情,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本案属重点监管的“四类案件”,海西州中院派员指导下级审判工作符合规定云云。
上级遥控指挥干预下级法院开庭,还被律师当场抓了现行,已经让人非常吃惊了,我没有想到,海西州中院居然倒打一耙,反而指控律师不遵守法庭纪律,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这太不可思议了!
法院拔掉电脑电源线,并试图搬走主机,已经涉嫌转移、毁灭证据,律师拍照是属于取证行为,怎么变成了“律师扰乱法庭正常工作秩序”?何况公诉席和辩护席本来同属审判区,怎么能指控律师“擅自进入审判区”?
海西州中院称本案属重点监管的“四类案件”,海西州中院派员指导下级审判工作符合规定更是胡说八道!
审判工作的监督一般是个案的、事后的,而且必须依法、依程序进行,要确保审级独立。上级的监督和指导可以有,但监督和指导的方式,并不包括上级直接参与下级的庭审,更不是手把手地教法官怎么制止律师发言,这种把法官当作“木偶”绝不是“监督和指导”!
上级的审判管理和监督活动应当严格控制在职责和权限的范围内,并在工作平台上公开进行,除参加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外不得对其没有参加审理的案件发表倾向性意见。即使需要对案件提出指导性意见的,应当依照程序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提出的,由办案人员记录在案。
另外,海西州中院难道不知道《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第十条明确了院、庭长对“四类案件”能够采取的监督管理措施,涉及庭审活动的仅限于“调阅卷宗、旁听庭审”,并不包括幕后实时遥控指挥庭审吗?
吴钩不懂法律,但我都知道海西州中院和天峻县法院此举已经严重违反了审级独立原则,是不折不扣的“干预司法”!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了,我实在想不明白,堂堂海西州中院怎么会如此厚颜无耻,倒打一耙?
试问海西州中院:审判长成了“木偶”,审判庭成了“戏台”,法律成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