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秩序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市公安局交管局一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规定》以及《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路面行驶的车辆进行管理。针对市民反映的“电瓶车违规加装雨棚”的问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私自加装或改装电动自行车都属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自行车、电动车等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而遮阳伞及雨棚已经超出规定范围,属非法改装。我们已对接属地交警分局,继续加大巡逻管理力度,大力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针对市民反映的“占用非机动车道买东西的”的问题,我们将对接属地交警分局,联合相关部门,针对非机动车乱停放的问题,加大巡逻管理力度。建议市民以后发现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可以拨交管热线“962122”,一旦接到举报,我们将立即派警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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