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6296|评论: 3

[群众呼声] 广元市阳光云麓开发商欺骗消费者,虚假宣传,千万别买阳光的房子[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5-15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0年国庆节,被阳光云麓铺天盖地的广告所吸引,多花了6万,并且是强制性购买车位,才够格购买了一楼带私家花园的房子,89平米,花了85万多,2023年1月1日交房,同年6月委托装修公司装修,历时半年装好。还未入住,却被告知花园不属于私人花园,必须强拆。我就不明白了,阳光大地开发商在前期备案、修建、售卖、交房的过程中,相关执法部门没有发现他们在销售私家花园吗?何况建设局出具的平面总复核图上明确了花园位置,开发商自己难道不清楚没有交够绿地申请的钱?当初建设局又是如何通过合同备案的?在所有一楼住户装修期间,开发商自己的物业公司派人给一楼花园统一放线,规定挡水墙、铁质栏杆的高度、尺寸、颜色、样式。城管也多次来小区巡查检查,当时并无异议。现在城建突然打电话通知说要强拆我们的花园,问原因就是开发商绿化面积不够,不愿意补缴申请绿地的费用,所以只有拆我们的花园来补充绿地面积。作为消费者,我们已经花了高价买房、装修。现在却因为开发商的原因来拆我们的花园,我们多次找开发商协商解决,他们完全不出面不解决。现在我们钱也花了,花园也没了,作为普通老百姓,开发商和城建选择了牺牲我们的利益,我们无处申冤,希望政府领导可以看见我们的呼声,为老百姓做主。

这是当时城建批复的图纸

这是当时城建批复的图纸

物业允许装修

物业允许装修

物业承认私人花园

物业承认私人花园

补充合同协议

补充合同协议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5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参与人数 1 小米椒 +1 收起 理由
秋鸣 + 1 很给力!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24-5-17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我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阳光云麓小区2栋、21栋至39栋1楼业主存在占用公共绿化带进行硬化或扩建花园擅自搭建建构筑物的情况,平均每户面积8平方米至10平方米不等,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属于违法建设行为,目前我局正在依法处置。您所反映的“开发商欺骗消费者,虚假宣传”的情况,建议您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感谢您的留言!如果对上述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中队详询,联系电话:361890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17日

满意(0)
不满意(0)

发表于 2024-5-15 17: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5-15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购房时开发商明确花园使用归一楼业主,且有合同为证。阳光云麓房子面积本身很小,一楼业主克服潮湿、背光、虫多等多重元素而选择一楼房屋,唯一的原因就是开发商明确宣传一楼带花园,拥有独立使用权。因为这多出的花园面积,一楼的房子比除顶楼的其他楼层房子贵6—10万。在当初的施工图和售房的沙盘上均明确划出了一楼花园。业主购买时反复跟销售确定,一楼花园确属一楼业主所有。购买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第十一条其他事项的第11.4.3条明确:“楼宇底层房屋相邻的绿地,按园林设计与底层房屋相邻形成的花园归底层买受人使用、管理、维护,其他买受人自愿放弃相关权利。”
我们都是普通老百姓,钱不是大风刮来的。或因为小孩成长需要,或因为老人康养需要,我们最终在多花6—10万元的情况下选择了阳光云麓二期一楼的房子。我们之中,有全家省吃俭用凑钱来买房的,有卖了之前的大房子来买了同等价位下面积更小的这个房子的,有费力凑了首付便外出打工挣每月房贷的,谁都不容易,熬到交房、装修,等待入住,却遇到现在这样的情况,莫名被告知占用公共绿化需要拆除。一楼的房子若是没有这个花园,其价值要打多少个折扣!我们每一位业主都难以接受,不少老人更是几度晕厥。我们是普通老百姓、是消费者,我们是最大的弱势群体,我们的能力不足以应对各方突发问题,甚至很多时候孤立无援、哭诉无门。

我们的诉求:
1.要求开发商和物业赔付我们因此造成的损失(或者开发商解决问题)
2.在开发商没有和处理好这件事情之前不能强制拆除我们的花园,我们何其无辜。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