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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请市场监管局公开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单位、联系方式、收费标准和强制检定目录等[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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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6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公开区域内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单位、联系方式、收费标准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目录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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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9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您可以咨询您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情况,告知相关事宜。
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见附件,各地市场监管局联系方式如下。
广安区市场监管局:0826-2396627
前锋区市场监管局:0826-2883009
华蓥市市场监管局:0826-4833727
岳池县市场监管局:0826-5222365
武胜县市场监管局:0826-6231200
邻水县市场监管局:0826-3222913
                                                                                                         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9日

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pdf

159.84 KB, 下载次数: 2, 下载积分: 小米椒 -1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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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珂(匿名发布)
阿珂(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5-16 08:24
2024年5月20日是第25个“世界计量日”。国际计量局(BIPM)和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发布了2024年“世界计量日”全球主题——“sustainability”。

市场监管总局将“世界计量日”全球中文主题正式确定为“可持续发展”。

市场监管总局将“世界计量日”中国特别主题正式确定为“计量筑基新质生产力,促进可持续发展”。

世界计量日是1875年5月20日签署《米制公约》的周年纪念日。《米制公约》为建立全球协调一致的测量体系奠定了基础,为科学发现与创新、工业制造、国际贸易,乃至生活质量提升和全球环境保护提供支撑。2023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上,将5月20日定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日,宣布每年5月20日为“世界计量日”,这将大大提高世界对计量在日常生活中作用的认识。

发表于 2024-5-16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灌灌灌灌灌过过过过过过过过过过

发表于 2024-5-16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了
花木兰(匿名发布)
花木兰(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5-16 10:54
关于2024年双鸭山市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登记备案、免费检定的公告
双鸭山市场监管 2024-02-27 16:51 黑龙江 1人听过
全市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和个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现就双鸭山市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检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范围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列入《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详见附件1)的计量器具,其监管方式为“强制检定”和“型式批准、强制检定”,符合强制检定范围的工作计量器具在使用中应接受强制检定,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免收检定费用。其他工作计量器具不再实行强制检定,使用者可自行选择非强制检定或者校准的方式,保证使用的非强检计量器具定期检定及量值准确。
二、办理流程
使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需按照规定提交《双鸭山市工作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表》、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件复印件报当地市(县)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需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到期前1个月,向其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三、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一经发现,将依据上述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和属于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的,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予以立案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1.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
          2.《双鸭山市工作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表》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6日
安琪拉(匿名发布)
安琪拉(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5-16 11:07
广安的强制检定公告呢
后羿(匿名发布)
后羿(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5-16 11:18
四、温馨提示
计量认证与标准化股地址:乔庄镇北井坝青川县市场监管局4楼。联系电话:0839-7201630(请提前联系,以免工作人员外出办事)。
特此公告。

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附件1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pdf2.《四川省工作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表》 (样表)
附件2  四川省工作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表(样表).docx3.《申请书》(样表)         附件3  申请书(样表).docx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4日
曹操(匿名发布)
曹操(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5-16 11:1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的有关规定,现就青川县强检计量器具检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范围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详见附件1)。列入《目录》,其监管方式为“强制检定”和“型式批准、强制检定”,符合强检范围及说明的工作计量器具,使用中应接受强制检定,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免收检定费用。其他工作计量器具不再实行强制检定,使用者可自行选择非强制检定或者校准的方式,保证量值准确。
二、办理流程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和个人,需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到期前1个月,将申请书(一式两份)、四川省工作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表(一式三份)和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一式两份)复印件提交至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认证与标准化股,提交的资料均需盖章,县市场监管局将根据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种类,指定检定机构或申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一经发现,将依据上述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予以立案查处。
四、温馨提示

发表于 2024-5-16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统一度量衡而奋斗
狄仁杰(匿名发布)
狄仁杰(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5-25 08:20
@广安市市场监管局及各区市县市场监管局

发表于 2024-5-26 19: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是一个坑,往往流于形式。
只是拉动了计量这个产业。

举个例子  一个温度计 才30块
一次计量费用100多。

一言难尽
妲己(匿名发布)
妲己(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5-26 20:04
先到市场监管局备案后,再检定是免费啊
东皇太一(匿名发布)
东皇太一(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4-5-27 07:52
未见广安区市场监管局就计量强检发布公告或通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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