扇蓝日的脸,中俄全面合作了。
中俄政治上相互支持,经济,科技,军事上全面合作。
——持续扩大双边贸易规模、优化贸易结构,深化服务贸易、电子商务、数字经济、可持续发展领域合作,共同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安全。
——不断提升两国投资合作水平,共同促进重大合作项目实施,保障投资者权益,尽快升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
——持续巩固中俄能源战略合作并实现高水平发展,保障两国经济和能源。
开展石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煤炭、电力等领域合作。共同推进中俄两国企业落实大型能源项目,并在可再生能源、氢能和碳市场等前景领域深化合作。在已成功落地和正在实施的项目经验基础上,按照互利共赢、利益均衡原则深化民用核能领域合作,包括热核聚变、快中子反应堆、核燃料闭式循环,探讨以一揽子方式开展核燃料循环前端和共建核电站合作。
——提升双边贸易本币份额。完善两国金融基础设施,畅通两国间经营主体结算渠道。加强中俄银行业保险业监管合作,促进双方在对方境内开设的银行和保险机构稳健发展,鼓励双向投资,在遵循市场化原则的前提下在对方国家金融市场发行债券。支持在保险、再保险以及在提升支付便利性领域开展进一步合作,为双方游客量增长创造良好条件。在中俄双方会计准则(在债券发行领域)、审计准则及审计监管等效互认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务实领域互利合作。
——两国在高水平战略互信基础上稳步开展防务合作。双方将进一步深化军事互信与协作,扩大联合演训活动规模,定期组织海上、空中联合巡航,联合研发,不断提高双方共同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和水平。
——提升工业和创新领域合作水平,共同发展先进产业,加强技术和生产合作,包括民用航空制造业、造船业、汽车制造业、设备制造业、电子工业、冶金业、铁矿开采业、化工业和森林工业。
——在信息通信技术领域开展互利合作,包括人工智能、通信、软件、物联网、开源、网络和数据安全、电子游戏、无线电频率协调、职业教育和专业科学研究。
——巩固双方航天领域长期伙伴关系,实施符合中俄共同利益的国家航天计划大项目,推动包括国际月球科研站建设在内的月球及深空探测领域合作,加强北斗和格洛纳斯卫星导航系统应用合作。
——释放农业领域合作巨大潜力,扩大两国农产品相互市场准入,提高大豆及其加工品、猪肉、水产品、谷物、油脂、果蔬及坚果,以及其他农食产品贸易水平。深化农业投资合作,继续研究在俄罗斯远东及其他地区建立中俄农业合作试验示范区。
——深化交通物流和口岸合作,建设稳定、畅通、可持续发展的交通物流走廊,发展两国间直达或中转的运输线路。
——加强海关领域合作,重点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交流合作,应用现代化监管机制和自动化管理流程,进一步促进贸易往来,提高进出口业务透明度,有效打击海关违法行为。
——积极支持地方合作和边境合作,扩大两国地方间全面交流。在俄罗斯远东地区优惠制度框架下按照市场化、商业化原则加强投资合作,开展工业、高科技产业合作生产。
共同开发黑瞎子岛(大乌苏里岛)。加快协商《中俄船只在黑瞎子岛(塔拉巴罗夫岛和博利绍伊乌苏里斯基岛)地区周围水域航行的政府间协定(草案)》文本。双方将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就中国船只经图们江下游出海航行事宜开展建设
——以《中俄蒙发展三方合作中期路线图》以及《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规划纲要》等文件为遵循,继续开展中俄蒙三方合作。
人文交流对增进相互理解、弘扬睦邻友好传统、赓续两国人民世代友好、夯实双边关系社会基础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双方愿共同努力,积极拓展两国人文合作,提升合作水平,扩大合作成果。为此,双方商定:
——持续深化教育合作,完善立法基础。推动双向留学扩大规模、提升质量,推进在俄中文教学和在华俄文教学,鼓励教育机构扩大交流、合作办学、开展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和科研联合攻关,支持高校间基础研究领域合作,支持同类大学联盟和中学联盟开展活动,深化职业和数字教育合作。
——深化科技交流。发挥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领域合作潜力,拓展大科学装置框架下合作,支持共建现代化实验室与先进科研中心,维护两国科技发展主动权,促进人员交流,开展跨学科气候变化研究。
——持续推进灾害医学、传染病学、肿瘤学和核医学、眼科学、药理学、妇幼健康等卫生领域合作。运用现代医疗技术领域先进经验,促进高等医学人才培养。
——开展传染病防治、本土及跨境传播卫生领域合作,拓展生物灾害预警和应对合作,维护两国生物领域国家主权,高度重视中俄边境地区开展有关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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