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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绵阳公积金政策解读[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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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绵阳公积金贷款下调文件,有个点不太明白。
“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贷款利率不作调整,仍执行原贷款利率。”
这段话的意思是2023.05.18-2024.05.18 这段时期的贷款一直不作调整?还是等满一年了还可以调整(文件里没有这么提)。
结合上下文,2023.05.18 以前的,调!2024.05.18 以后的,调!如果 2023.05.18-2024.05.18 期间的不调,那这期间的不成了冤大头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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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1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留言关于“绵阳公积金政策解读”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5月17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对外发布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绵住房公积金发〔2024〕12号),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利率进行了调整并明确了执行口径。我市利率调整具体执行口径是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关于颁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调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金〔2024〕31号)中“对贷款期限在1年及1年以内的,应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对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应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而制定并执行的。
其中“贷款期限”一词是特指办理贷款时在合同中约定的还款年限,而非申请办理贷款的时间。例如,甲、乙两人分别在2024年5月18日前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且两人的贷款均已发放,甲在合同中约定贷款期限为1年,乙在合同中约定贷款期限为5年,则按照规定,甲的贷款利率不作调整,乙的贷款利率自2025年1月1日起调整为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感谢您对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因您未留下联系方式我们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如有其它政策需要咨询,欢迎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电话:0816—12345、0816—12329。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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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17 20: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被人误导了,理解错了,已经搞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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