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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施行:骑车耍手机、逆行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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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21 14:16
我还遇到过电动自行车搭人闯红灯,把我正常行驶的汽车撞了,交警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太不合情理了。有了这个《管理条例》我想今后类似的情况应该杜绝了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21 14:17
早就该这样了,坚决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21 14:21
到处可见非机动车道被机动车占用现象。叫非机动车怎么顺利骑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21 14:52
街道非机动车道长期被机动车占用并收费的情况也很普遍,为何不出台政策制度处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21 15:25
为何电瓶车就那么讨厌呢?难道都富裕了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21 15:32
早就该这样。现在电动车,共享单车,摩托车上人行道。还逆行,横冲直撞,我们老年人都无法出行,担心被撞。不整治不行。

发表于 2024-5-21 15: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样子不论管理者还是普通参与者都把"电动”车当成了非机动车(明明是电驱动)。这个条例可以被命名为《电动车(或电瓶车)行驶管理条例》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21 16:03
、通畅的道路及人行道打桩划线停车不可取希望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执行处置,保畅通还道于民,规范城市管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21 16:17
早就应该整顿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21 16:21
应该首先把非机动车道规范完善才实施非机动车管制,比如各种信号标识、变线标识、道路标线、交通引导等,其次是规范机动车辆的速控、操作等,不然不能落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21 16:56
电动自行车该列入机动车进行管理,像摩托车一样需要驾照才能驾驶,毕竟它也是电车的一种,就好比电动四轮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汽车但需要汽车驾照一样才能行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21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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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21 23:23
支持 特别讨厌骑车玩手机 对己 对他人都存在安全隐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22 01:19
问下电瓶车红灯十字路口对方左手走是什么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22 06:14
我说就是要把那西掎电动车发款,他们难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22 07:09
把学校门口那些接小孩的车子也处罚,三根机动车道就占了两个,导致严重拥堵。。随意停在路中间就去接小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22 07:43
头盔必戴:逆行玩手机闯红灯该处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22 07:57
1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22 11:10
罚得太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22 15:10
前几年一老大爷三轮车非法载客,逆向行驶,我车被撞,报交警,交警来了说最好是我承担全责,要不挺麻烦的!大家都懂的…再说他们年龄大了不好刑拘,只能为大爷的错误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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