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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新规来了!《泸州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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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8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强制植入电子身份标识,避免出现伤人了找不到主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28 13:27
犬只伤人怎么处理,没有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措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28 14:19
对办法好,我们小区养狗的多,放出来到处拉粪便,电梯里有时都有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28 15:05
城市最好不要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28 21:35
泸州市政府出台这个养犬管理规定很有必要,好多人遛狗不牵绳,犬粪已不处理,行人稍不小心踩一脚狗屎,规定应该对遛狗不牵绳,犬粪不处理的加重处罚,这规定上的处理太轻了,罚款太少了,养犬的都是有钱人罚款这么少触及不到他的灵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29 15:53
买了保险性质又变了,保险公司最擅长的就是推卸责任,真正利国利民的办法就是直接让养犬人无条件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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