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蓬安论坛关注到一则《蓬安县烟草专卖局请酌情为这位残疾人办下烟草经营许可证》的帖子,主要内容为一位二级肢体残疾的人士自主创业需要申请烟草经营许可证,同时其有相关烟草经营经历,对相关烟草经营销售要求。通过回帖内容了解到,求助人申请办理烟草经营许可证的店铺距离学校的距离为69米,第二次测量75米。蓬安县烟草专卖局于5月23日回复称“经我局实地核实证明,您的经营场所位于学校周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蓬安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中关于学校周边禁售烟草制品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故不能为您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现在以上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蓬安县烟草专卖局予以解答和回复: 第一,关于根据《四川省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围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间距标准》蓬安县间距标准要求是80米,因存在上述反馈的第一次测量69米,第二次测量75米。请问蓬安县烟草专卖局该间距的测量具体操作规范是什么?是从什么位置到什么位置的距离,是直线距离还是徒步步行路径的长度?上述80米标准虽然为四川烟草专卖局公开的内容,但从全省各区市县来看,各区市县规定的间距均不相同,为各区市县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的标准,中小学间距最大为100米,最小为20米(各区市县之间差异较大),南充市全市均为80米。关于与学校的距离测量可参考零售点间距测量方法和标准,间距测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行人行走路径的距离进行测量,为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出(入)口至学校出(入)口大门边框的距离,不考虑翻越护栏、横穿街道、绿化带等违反交通法规的通行距离。测量规则可详见附件《间隔距离测量规则》。 第二,因你局未在蓬安县政府网站公开《蓬安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文件,广大群众未能全面了解我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要求,现请贵局予以公开,或提供已公开内容的查询方式。 第三,因第二个问题,蓬安县烟草专卖局未公开《蓬安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文件,现可参考其他市县相关政策。四川省烟草专卖局于2020年发布《四川省烟草专卖局关于残疾人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指导意见》(川烟专〔2020〕22号)、同时参考《四川省烟草专卖局关于规范和优化卷烟零售点合理化布局的指导意见》(川烟专〔2019〕38号)。残疾人在符合《四川省烟草专卖局关于残疾人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指导意见》文件和本规划零售点总量控制的情况下(本规划不予设置零售点的情形除外),间距按50%【各市县规定不同,如泸州市间距的60%执行】计算,只享受一次放宽政策。另如达州渠县的放宽条件为“持有以下民政、残联等部门有效证明的残疾人或对残疾人负有主要抚养、赡养义务的残疾人配偶或父母子女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在同等条件下申请设立烟草制品零售点间距减少20米。但仅限于本人经营,同一申请人在辖区内只能享受一次放宽条件”;嘉陵区规定“社会弱势群体,适度优先扶持残疾人、烈属人群从事卷烟经营活动,但同一申请人在本地只能享受放宽一次”;高坪区规定“以下情形可适当放宽零售点间距限制,放宽幅度按照申办区域零售点间距标准的50%执行且不受该区域零售点总数限制,同时应当作为周边新设零售点的参照,同一申请人在本地只能享受放宽一次,(一)申请人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重度残疾人证,本人或直系亲属(仅限配偶、父母、子女或法定监护人)从事卷烟经营活动,且无固定职业及稳定收入来源,不享受退休、退职、退养待遇,提出新办申请的。重度残疾人证主要包括:视力残疾一级盲、二级盲,听力残疾一级、二级,言语残疾一级、二级,肢体残疾一级、二级。” 综上所述,蓬安县烟草专卖局应该根据实际情况,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关于残疾人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指导意见》放宽特殊群体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要求助残稳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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