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四川手机报

最高法发布指导案例:初中生反击15名霸凌者被认定正当防卫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31 11:32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这句话已经说得非常清楚,没有必要继续研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31 11:32
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31 11:33
只要对方有霸凌企图不管开始动手没有都可以正当防卫才是公正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31 11:35
检察院凭什么指控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是不懂法吗?正当防卫和故意伤害分不清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31 11:39
判得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31 11:43
这些年这样的案例频率越来越多 真的要修改某些相关法律法规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31 11:43
毛泽东时代!对不满十八周岁犯罪少年,实行劳动教养。针对性治理少年犯罪。很有成效!为什么取消了这种方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31 11:47
好好,保护下一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31 11:48
怎么不把这些小流氓杀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31 11:48
应该表彰,值得宣传江同学勇敢与恶人做斗争的精神。还要继续提高恶人的犯罪成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31 11:49
正当防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31 11:51
应该那15人还得赔付江同学医疗费用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31 11:51
说的对:不负刑事责任。霸凌就要受到严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31 11:52
太好了,霸凌者应该收到惩罚,然而学校和社会对他(她)们大都无法沟通,以后被霸凌者都可以在申诉失败的情况下用武器保护自己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31 11:55
判的好太,正确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31 11:56
支持正当防卫!必须遏制校园霸凌现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31 11:59
反击的好,不反击等死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31 11:59
团伙,小霸王,杀得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31 12:00
支持法院判决对于霸凌行为坚决从严从重处理!对于此事件发生校园内学校监管失责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5-31 12:04
大快人心之举。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