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新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1.您反映的决议分配方案有误,调查核实情况为,原定计划于2024年3月10日召开户代表会议,工作人员为按期召开会议提前准备了会议资料,由于工作原因时间发生冲突,会议时间临时由3月10日改为3月12日召开,工作人员把3月10日准备的会议资料夹带在资料里面未取出(注:3月10日准备资料无效)。3月12日会议按正常流程召开,所有会议事项和分配方案及决议全部在会上进行宣读并通过。本小组共涉及110户,会议上宣读了分配方案和所涉及农户面积等议题,散会后农户依次排队签字,由于部分农户等待时间过长先行离开。会后由队长和社员代表持分配方案和决议逐户再进行政策解释,并根据农户意愿自愿签字,根据以下图像看出并非单张白纸签字,已超过三分之二农户签字同意(79户同意,0户不同意)。由于工作或其他原因未在家的农户,由社区工作人员、队长、社员代表入户或电话进行政策宣传征求意见(24户同意,3户不同意,4户弃权),综上所述共103户同意,3户不同意,4户弃权。征地后按照2019年成都市相关文件计算了社保名额,并按照协议确认了参保征地花名。
2.您反映的树木问题,经查,此次征地为白沙安置房二期项目2020年第59批次集体土地征收文件。流程为街道与社集体签订征地协议,并按照征地协议约定拨付征地补偿款,白沙社区、社召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开会宣布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方案,此分配方案是2017年9月20日综合市场征地征地方案(白沙村3组(原白沙2组)土地征用收益及社保分配方案),并再次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的认可,会后并签字确认,白沙村3组(原白沙2组)土地征用收益及社保分配方案及白沙社区3组(原白沙2组)。关于白沙安置房二期项目农户申领土地补偿费及办理被征地农民社保的决议生效。2008年6月30日林权证上表明,林地所有权权利人为生产队,林地使用权权利人为农户,森林或林木所有权权利人为农户,森林或林木使用权权利人为农户。钱属于集体,四川天府新区成都土储中心于2023年5月8日下定工作联系单,下达了清表任务。所以清表任务涵盖对该区域树木砍伐及人工成本、机械成本用于清表内容,由于该区树木已完成青苗,补偿范围内大的青苗属于国家处置。
3.关于反映信访中心工作人员的问题,前期已反馈。详见链接: https://wz.mala.cn/org/orgReply?wid=202721。
因您未留下联系方式,故未与您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