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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最高法征求意见:健身、美容、教培等经营者卷款跑路构成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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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7:59
同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8:00
房地产这种现象也比较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8:01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8:01
这就是诈骗!还征求求意见!笑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8:02
最高法院出来打哈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8:04
很对。大力支持。要严打严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8:05
同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8:06
怎样联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8:08
买期房也是一样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8:08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8:10
赞同这种说法,这种卷款跑路的太多了,早就该治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8:10
我就是交了服务费用,另外还定金!公司圈款走人!但在另外开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8:10
现在有好多职业闭店人专门帮这些人打擦边球,转移资产,规避法律,使其合法跑路,这个解释能制止杜绝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8:11
该直属诈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8:11
这是可以用法律来约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8:12
17年以健身房名义收会员费几百万的人现在逍遥法外,找了工商,派出所,还到了法院,现在这么多年了还没一个结果,太难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8:12
本身就是欺诈,还用得着弄麻烦。实施后,前期的一并追回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8:12
倒是把征求意见的链接发出来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8:14
应该按欺诈定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18:14
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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