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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最高法征求意见:健身、美容、教培等经营者卷款跑路构成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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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24 17:00
现在有很多事情都已经形成捞钱的新方式了  我才被骗了1万多 我们这个市我知道的都数百人被骗 叔叔那边告诉我立不了案   这骗我的人又跑到其它市去开始新的一轮捞金了  希望一定能通过这个提案 让更多的人能保护自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24 19:26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26 09:09
它不是普通的合同纠纷,应该列入合同诈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2 11:51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9 17:09
支持,本人就是普拉提馆卷款跑路申诉难的受害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11 10:50
健身房的操作就是这样的,办了卡,都没使用,结果就关门跑路了。民事上也解决不了,刑事上又不靠边,都没办法维权。这种事不仅要在民事上予以规范,同时还应该出台刑事司法解释,现在不是简单的民事合同欺诈,而是存在严重的犯罪行为,不是真实出于经营目的,而是为了挣快钱,甚至为了非法占有为目的,就是采取圈钱,以经营不善借口为挡箭牌跑路,形成了有专业会计做账,法律专业人员提供法律规避指导,专人背债的形式实施犯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12 17:14
这些事在中国太多了,大家都被整怕了,房子买了几年了大品牌大开发商不是一样的卷钱跑了,现在房子还烂尾得,房子拿不到还要还房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7-19 20:13
早就该立入法律里面了,这种跑路的事太多了。这是一种新型的诈骗罪。来钱太快了,我都想了好久了,反正这种跑路方式都没有相关部门来给消费者受理,也都不属于犯法。我以后也这样去整一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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