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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最高法征求意见:健身、美容、教培等经营者卷款跑路构成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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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1:41
目前成都市有非常多的经营美容,理发,健身游泳,校外培训机构都是预售形式的经商模式,而且很多教培训机构都有非常不合理的合同全部都是印刷好的板式合同,钱一但交完决对不退款的模式,而且收费起步最少半年,多的一年,这种现象比比皆是。希望政府部门严查和重罚这些乱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1:41
我说两句:一句,一直查。
二句,一查到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1:41
同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1:42
还有现在的加盟店,目前盛行酒店加盟,明明是利用网络垄断,利用平台和央国企签订出差人员限制该本平台加盟店返利给这些企业领导,这些加盟平台不出一分从中获取垄断费用,你们说说该不该制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1:42
欺诈成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1:42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1:42
坚决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1:42
卷款跑人这种现象,最好列入刑法就稳妥了。只是当民事行为处理,没有多大作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1:43
坚决支持,有法可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1:43
支持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1:43
提前预付款消费,肯定是这些占人家便宜的人应该教学法。免得以后不长记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1:43
坚决支持最高法的征求意见稿,同时也希望下面有关部门要落实在行动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1:45
同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1:45
肯定是欺诈行为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1:46
建议增加以介绍工作为由让你购买车跑物流,货源,货款无法保障的纳入欺诈行为执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1:47
我在几家洗车店充的会员,有两家都换老板了不认了,咋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1:47
我在几家洗车店充的会员,有两家都换老板了不认了,咋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1:48
早就该这样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1:49
必须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1:49
本来就是 现在跑路都成常态了 跑路就该重判 罚光财产  判个10年8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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