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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最高法征求意见:健身、美容、教培等经营者卷款跑路构成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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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2:17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2:17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2:18
应该以诈骗罪论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2:19
支持,受害人自愿交出,机构主观上意图也符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2:20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2:20
必须入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2:20
必须入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2:23
这种情况应该构成欺诈违法行为,法律法规应该严惩不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2:23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2:24
应该严管,严惩,并对消费者按期诈一元赔十元。重惩才足以减少消费预付的欺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2:25
诚信经营,不能兑现要退本还息,否则就是诈骗犯。

发表于 2024-6-6 22: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行业,欺诈太多了,霸王条款多。各市便地开花,这个市骗了又跑下一个市。法律不逮人不判刑,狗改不了吃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2:25
早就该立法了,住房装修预付款,我也被骗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2:27
这还用征求意见吗?明摆着就是欺诈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2:29
健身房老板跑路了,上哪儿讨说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2:30
同意,太有必要了。很多培训机构霸王条款太过分,卷款逃跑更可恨,早该出台相关法规遏制这样的歪风邪气。期待早日实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2:33
应该定为:诈骗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2:33
赞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2:34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4-6-6 22:34
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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