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此两案的诈骗犯罪事实的确认,查实杨志发和刘守孝构成诈骗犯罪的侦查取证工作,原本可以根据我所提供的原件等真凭实据即可全部证明两级法院现在釆用的由其等提供的全部证据都是伪造证据确定构成诈骗犯罪,可“火眼金睛”的王维登等法官却在明目张胆上演着一系列掩盖诈骗犯罪的枉法犯罪罪恶侵害,给我造成数百万元的经济损失和巨大的精神伤害至今仍然继续着。且不说现在已经可以查实到法院所采用的全部定案证据属于伪造证据均巳经明显故意诈骗犯罪的事实,而仅仅只是需要一个调取杨志发和刘守孝的银行卡在犯罪当时的资金来源和去向,即日常收支流水即可揭穿其法庭上的虚假陈述和此两犯的严重诈骗犯罪行为。如此简单的侦查取证方法,法院在审理案件中的审查职能也完全可以轻松做到让案件中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一举侦破。王维登等等却将如此明显的诈骗犯罪案件混进了民事审理并作出民事判决的行为,难道不是暴露出其等“人性丑陋”中令人难以置信的故意枉法犯罪罪恶吗?如此疯狂的犯罪罪行如果未由南充市县两级法院內部监督主动发现纠正和清算,必将严重摧毁法院的公平正义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