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自渡81”: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机动车转籍档案资料电子化转递工作规范》规定,首先,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的办理流程是机动车所有人通过互联网平台提出申请车辆异地转籍登记的,应认真阅读“业务须知”,确认机动车是否符合转入地相关规定,按照提示录入申请信息,待收到受理通知后,携带规定资料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办理。
您在收到转出地福州车管所将电子档案已制作完成的通知后,未及时到转入地广安车管所办理转入业务,故造成您13天未正常办理转入业务。请您在工作日期间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安市车管所或辖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转入业务。所需资料具体为:(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机动车行驶证;(四)机动车属于2人以上共有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为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其中夫妻双方共有的,可以提交《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五)代理人代理申请机动车转籍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和被代理人的委托书;代理人为单位的应当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明,交验机动车,并交回原机动车行驶证、号牌。
感谢您对车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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