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确认安岳县自然资源和建设局于2024年6月14日对永清搅拌站贴封条、行政处罚、以及10年前要求作出的所谓承诺书违法。责令撤销封条、行政处罚、及承诺行为。
事实理由:
2024年5月10日,申诉人向国家信访局表达诉求:确认被举报单位强制要求“安岳新光村砂石搅拌场”自动拆除并于2024年4月28日强制拉闸停电的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的经营权财产权。强烈请求中央政府责令被举报人撤销该行政决定、立即停止行政侵权,恢复供电。
感谢领导予以受理。请求人也收到了受理告知书。不可理解的是,在规定的60日,还没有收到建设局的处理意见书,6月14日,安岳自然资源局却以批准使用的集体土地10年到期为由,对搅拌站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同时在厂房上贴了封条。搅拌站租用的集体土地期限为20年,交了租金的,还向国土局交了10万元复耕费。
申诉人认为:根据行政许可法及民法典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使用权批文到期,可以申请延期或自动延期。但是,申诉人多次申请延期,自规局不予批准。不知这是什么道理?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当年国土局要申请人承诺,到期自行拆除搅拌站。
胡代国认为,该承诺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不签承诺,国土局就不批准使用集体土地。要求作出的该承诺没有法律依据,是被迫承诺。
还要特别指出的是:本次要求拆除搅拌站,并不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土地,而是拆除这个搅拌站,土地就空了。其目的是以便有权人的亲友修建新的搅拌站垄断经营。因为国家有新政策:加大新农村住房建设、加宽农村公路建设,这就需要生产大量的混凝土卖钱。有权人企图垄断该行业。故而要求全县拆除数十个个体工商户经营了几十年的搅拌站。
综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打击有权人搞腐败,为了政府依法行政。特提出申诉,请求中央领导责令地方政府依法行政,支持申诉人的如上诉求。谢谢!
马镇长办公室
马镇长
马镇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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