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9日向成都12345举报恒广(原富渝)物流有限公司成都公司捏造2024年1月14日从佛山发往成都的物流货运单(运单号为:B15-025-1*),市民查询到该物流公司的系统里没有该笔物流运输,此运单纯属物流公司成都公司(收货方)捏造。此物流公司于2024年5月多次违反运输货运相关法规,为同一收货人运输货物不作实名登记。12345接到市民举报后,10多天的办理流程中显示:成都市交通管理局与成都市邮政局一直在相互推诿,踢皮球,两个职能部门都对物流公司的违法行为不查处、不整改,市民看到其他省市都有政府职能部门查处物流公司类似违法行为,为什么成都市就没有职能部门履行法定职责?该物流公司可以长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进行物流运输? 第二十条 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不得运输、寄递。 前款规定的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运输、寄递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登记制度。
球员10多天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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