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有一说一,物业是一个服务型企业,如果服务好了业主,作为业主也应该按时交物业费,物业就会正常运行,物业也有钱赚,这样就会是一个良性循环,但的确有这样的物业只管收费,不管小区里出现的问题以及业主的诉求,业主反应的问题找各种理由推诿,比如推给开发商,有些事就一直得不到解决,物业也不会想办法解决问题,这样一上拖下去,到时候就只有动用业主维修基金。还有就是小区里有部分业主总是认为自己买的房子为什么还要交物业费,总是以一些小事找物业的麻烦,观念没有转变,这就导致恶性循环,这样就造成物业与业主对簿公堂,而作为为人民服务的人民法院是一个监督机构,应该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来处理这件事,应该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作为物业是否做到了自己的本职工作,作为业主为什么不交物业费,不交物业费的理由是否合法合规。个人观点不正之处敬请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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