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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愤怒院控告泸州市江阳区法院严重违法违纪之三个铁证[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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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5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图片_20240715155530.jpg
看这个法官的签名就可以解读出,他本是按方霞和裁定书载明的,即“查封被申请人万世国名下位于江阳区学院东路48号3栋1单元5楼3号的房屋”,但遗憾的是,他却X了,蜕变成了“查封被申请人万世国名下位于江阳区阳光路7号8号楼5层1单元15号房屋”。这应该就是所谓“轮后查封”的由来吧!!!
依前面网友所说,就算“轮候查封”成立,那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规定的司法解释第一条,即有供财产执行的案件,执行期限为半年的司法原则,现在已执行快9个月了,方霞怎么还没得到30万元执行款中的一分钱,这个责任又该谁承担呢?

发表于 2024-7-15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图片_20240715155530.jpg
发表于 2024-7-15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看看这份白纸黑字的法律文书,不难看出,所谓“轮后查封”是怎样的荒唐!

发表于 2024-7-16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图片_20240715155530.jpg
这个法官的名字不好认,但他绕开江阳区法院的查封裁定和绕开本案当事人财产保全查封的地址,去查封江阳区法院裁定书里没有的房产和当事人都不知道的万世国其他地方的房产,并且是“轮后查封”,显见,确是刑法认定的枉法裁判。这个法官应对其错误的查封,依法承担一切法律后果!而另一个肖法官,在有“轮后查封”的财产面前,却没按法律规定的半年执行的法则,为当事人执行到一分钱,也必须依法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发表于 2024-7-16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观注、观注、观注!!!

发表于 2024-7-17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图片_20240717175221.jpg
楼上说得好,必须关注这个错案至最终大白天下!维护司法公正,更要维护《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9条之利剑!老百姓以后的冤假错案,才会少一些!!!

发表于 2024-7-22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图片_20240720160416.jpg
该是高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9条,断腕斩痛的时候了!

发表于 2024-7-22 21: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本案中涉案违法人员,必须依法追责!

发表于 2024-7-25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朗朗乾坤下,违法者必须伏法!
 楼主| 发表于 2024-7-26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当事法院,必须追查那个字迹潦草,篡改查封执行裁定法律文书的人的法律责任!并由其无条件赔偿原告30万元和其他费用!
作为当事法院,必须担当,必须正本清源,维护国法!维护司法公信力!否则,就是对法律的不忠,就是渎职和涉嫌包庇!
 楼主| 发表于 2024-7-26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图片_20240726195807.jpg
就是这个人,胆法妄为,篡改法律文书,枉法裁判!

 楼主| 发表于 2024-7-26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图片_20240726195807.jpg
就是这个人,胆大妄为,篡改法律文书,枉法裁判!

发表于 2024-7-30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事法院王院长,应该依《信访条例》回复此案,严查涉案人,忠诚党和人民,忠诚宪法和国法![

发表于 2024-8-8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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