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
您好,街道在收到您所反映的情况后,第一时间联合县综合执法局、县消防大队、县自规局等相关部门到现场核实,现将核实处置情况回复如下。
1.经县消防大队对岳池县腾龙苑住宅小区进行现场核查,腾龙苑住宅小区建筑根据当时执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87 2001年版 )第 6.0.1条之规定,安装道闸与石墩处不属于消防车道。消防车道为建筑物北侧道路。
2.针对该处临时摊位和乱停乱放的情况,经县综合执法局现场勘查,已对临时摊位进行整治,6月17号,街道和城管执法人员再次现场查看时,该临时摊位已搬离,街面通道已疏通。为保证道路持续畅通,综合执法局已安排专人每天在现场维持秩序。
感谢您对街道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岳池县九龙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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