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24年1月1日实施。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党纪条例成为长期坚持的必修课,坚持往深处学,在学深悟透和监督执纪上下功夫。
学党纪,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往“心”里学。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座右铭,明纪法、知敬畏,带头用党纪条例规范工作和生活,把党纪刻在骨子里,牢记心中。
学党纪,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往“实”处学。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排头兵,一头连着党纪,一头连着群众,是抓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倾听群众的呼声,坚决惩治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常态化机制化,坚决用党纪处理基层干部作风问题,滥用手中权力搞腐败,就可能侵蚀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的违纪违法问题露头就打,敢于用纪法亮剑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学党纪,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干”字当头。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就是监督执纪问责目标。一方面要织密织牢监督之网,加强跨部门联合监督,紧盯基层公权力运行廉洁风险点,强化对权力的监督约束,及时堵住漏洞;另一方面,梳理小微权力清单,厘清可为和不可为的边界,进一步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规范自由裁量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敢于用党纪国法向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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