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你反映的第六个问题,关于信号塔问题已收悉,经调查核实,该信号塔为广安铁塔公司武胜办事处所有。根据《四川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的第二十六条规定“改动、迁移电信设施的,应当坚持先建设后拆除的原则,保持或者提高原有电信设施建设标准和水平,保证电信服务畅通。因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桥梁、隧道、水利工程、港口、市政设施等建设必须改动、迁移或者拆除电信设施的,应当与该电信设施权利人协商,由提出改动、迁移或者拆除要求的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承担所需费用,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建设对有关设施造成损坏的,建设方应当按照不低于该设施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故提出改动、迁移或者拆除要求的单位或者个人应依法承担所需费用。经沿口镇镇政府与广安铁塔公司武胜办事处协商,待雅岭路修建完成后,铁塔公司履行搬迁协议,沿口镇镇政府给予一定搬迁补偿,经铁塔公司咨询住建局,目前住建局正在筹集资金推动雅岭路建设。
关于信号塔辐射安全距离问题,市通发办反馈:依据《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备忘录》《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试行)》相关规定,对以任一天线地面投影点为圆心、半径50米范围内的通信基站,投入运行后需要对周围电磁环境敏感目标进行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据了解,国家电磁辐射安全标准是以场强为标准,不以距离为标准。
武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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