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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请求成都政府取消“热销楼盘5年限售令”[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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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3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求成都政府取消“热销楼盘5年限售令
20213月,为落实“房住不炒”的决策部署,成都市政府发布通知称,将热销的“网红楼盘”限售期限由3年延长到5年。如今,三年半过去了,成都乃至全国楼市发生巨大变化,多年前制定的该政策已然不适用于当前楼市新情况。如今,民众实际生活需求发生巨大变化,例如部分人经济收入下滑,无法交付房贷,但政策使然无法转卖,导致停贷、法拍,进而陷入房子和财产两失的困境,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此外,还有部分人有置换需求,网红楼盘多为当年性价比高的“刚需楼盘”,如今又很多人需要置换更大更好的房子,但是也被政策困住,无法“以旧换新”。很明显,“热销楼盘5年限售令”将两头购房者都困住,极大的降低了成都楼市的活跃度,恳请政府有关部门科学规划,尽快取消“热销楼盘5年限售令”,重新部署制定相关规则。
另外,或许出于稳经济的考量,取消热销楼盘5年限售令”尚难落地,则建议是否可以对网红楼盘实施“以旧换新”业务,如出示新的购房合同则可售卖“限售的网红楼盘”。提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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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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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2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民:
    您好!您反映房屋限售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5月31日印发《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成房领办发〔2022〕2号)规定:“自2022年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或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在《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明确:为贯彻落实中央“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精神,畅通住房流通渠道,增加市场有效供应,将住房限售规定由“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调整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或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规定,新购买的住房在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年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方可进行转让,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满3年也不得转让,也不得进行合同备案变更。人才公寓、重大产业项目配套住房、登记报名人数在当期房源数3倍以上的热点楼盘、以人才名义获取购房资格购得住房的限售规定不变。上述文件有关内容对在我市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再次转让进行了明确。针对您对我市房屋限售政策的建议,我局将向有关部门积极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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