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是阻止禁止养的狗品种,大多数出事的都是养的禁养品种,主人对狗的管理要强势,要管的住,管不住的不要去人多的地方遛狗,就算栓了绳子也控制不了,这个规定太片面,需要调整。
狗长期伤人事件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动物与人类接触的太少,当它觉得人们对它无伤害都是关爱的时候它不会去伤人,受过人类攻击和主人对狗过度宠爱会导致狗觉得害怕和觉得人类低它一等,就会出现莫名其妙的情绪发泄伤人。
养狗的和不养狗的都应该正确理解狗存在的意义,有些人狗都不如,汶川地震的时候有很多搜救犬救过川人,城市里有多少孤独的老人需要宠物陪伴,不要因为自己的错误理解,去将善良的狗一棒子打死。
西方发达国家对于收养流浪狗的场所,管理机制,领养机制,对于伤人恶犬直接处死的机制,都是可以借鉴的,是由政府职能部门执行完善的一套机制,不是单一的检查惩罚机制,是解决不到问题根本的,城管以后就天天抓流浪狗/,派出所天天出警管这种动物与人的事,公职人员的正常工作都不做了哇,简直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各地的动物组织和环保部门本职该做的不做,几爷子开几个会就脑袋一拍就出个规定,稍微懂点科学,先把流浪狗处置和禁养品种处理到位,整套体系运作起来才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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