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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一次不幸的经历,亟待改进的管理[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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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9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次不幸的经历,亟待改进的管理
我叫彭丽萍,女,不久前去蓬安县人民医院进行常规的肺部CT扫描。然而,这次看似普通的检查却给我带来了一场无法预料的意外伤害。在此,我陈述自己的遭遇,并强烈表达对相关人员的愤慨和医院管理的质疑。
一、事故经过
6 月21日上午,我经过CT室外休息区去检查。然而,由于医院卫生管理不善,该区域有积水,地面湿滑,还有口痰等污物。我没注意踩在湿滑地面,不慎滑倒,导致左脚踝骨折(当时自己不知道是骨折,只以为是崴了脚)。
事发后,我疼痛难忍,经过大约20多分钟才试着爬了起来,期间只是一名路人问我是否需要帮忙扶起,没有任何一位医务工作人员来关心询问。
在长时间的挣扎和等待后,我痛苦的慢慢走向CT预约室,请当时值班的工作人员去看看湿滑且有口痰的地面,并给他们说:“我刚才在这儿滑到了,你们去处理下。我年轻,还能自己爬起来,如果遇到老年人,就麻烦了”。然后瘸着脚去CT室体检。11点后,我从医生办公室出来准备回家,才发现左脚疼得根本走不动了,只能苦苦挣扎着挪向服务台,告诉他们我的受伤情况和过程,被安排急诊并做了CT检查,确诊为左脚踝骨折,马上打了石膏,期间,生告诉我至少要修养3 个月。想到休息这么久,娃读书怎么办,维持一家人生计的小生意怎么办,眼泪哗哗流了下来,很伤心、很无奈、很无助,打石膏的过程中,我一直哭,石膏打了多久,我就哭了多久,那么多医务人员,竟没有一个人来安慰询问。
二、住院期间的困境
在住院治疗期间,我面临了诸多困境。打石膏,输液,医护人员没有关爱和照顾,更没有一位负责人来过问一声,有的是叫我马上出院。神圣的医院,让我在火热的夏季都感受不到一丝温暖,心里只有阵阵寒意。这个医院,让我不仅身体痛苦,心理也备受煎熬,还有无法经营自己的服装店生意,经济上更承受了巨大压力。
三、医务科负责人的粗暴态度
更让我无法接受的是,医务科姓苟的负责人在处理此次事故时表现出的粗暴的态度。他不听我的诉求,有的只是敷衍。请他安排时间协商,他一拖再拖,从6 月27日一直等到7 月1 日,才得以和他们的人见面协商。协商过程中,他先是以他们所谓的“法律顾问”给出的赔偿方案来得过且过,后又说我也有责任,当我哭着陈述事故过程时,他竟然威胁说:“你再说过程,我就把他们(医方参加协商的两个人)喊走,停止协商”,根本不给我说话的机会。这种无视患者权益、以权压人的行为让我深感愤慨,强烈要求医院对他在此次事件中承担相应责任。
四、对医院管理的质疑
通过这次经历,我对蓬安县人民医院的管理水平产生了严重质疑。一是医院在卫生管理方面存在严重漏洞,让患者面临安全隐患;二是医院在对待患者投诉时缺乏诚意,态度冷漠、推诿责任;三是医院在内部管理上也存在诸多问题,缺乏人文关怀,服务意识不强,主体责任不明确,沟通机制不畅。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患者的权益,也影响了医院的整体形象和声誉。
五、呼吁社会关注
作为患者,我有权享受到安全、高效、温馨的医疗服务。然而,在蓬安县人民医院,权益却无法得到保障。
我呼吁社会各界关注此类事件背后涉及到的普遍性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更希望蓬安县人民医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改善现状。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患者权益得到保障,医疗行业秩序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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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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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9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麻辣社区“parn0817”网友:
  您好!2024年7月9日您通过麻辣社区发布的“一次不幸的经历,亟待改进的管理”的贴文我院已获悉,医院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医患双方已多次电话沟通,并且进行了两次当面沟通,沟通过程有相关的人员在场,可以还原处理经过。因患者的诉求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同时在医方在做出适当让步后仍未达到患方预期,鉴于此,医方建议患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感谢网友对我院诊疗工作的监督和建议,特此答复。
                              蓬安县人民医院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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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9 10: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蓬安县医院,缺乏责任心,我以前的经历,一个小孩简单的感冒发烧,住院一星期都没有解决问题,然后转到川北医学院,输一次液就基本解决了问题

发表于 2024-7-9 10: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蓬安县医院确实该改善,整顿一下了,

发表于 2024-7-9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彭女士的遭遇令人痛心,好好的一个人进到蓬安县医院,由于院方疏于管理,导致彭女士脚骨折。院方领导没有一个去问候。更可气的是医务科姓苟的负责人,以强欺弱,粗暴的态度让一个受伤的人雪上加霜。建议彭女士不要跟这种人品差想当领导而又做不来领导的人交谈。至于赔偿事宜,你没有过错。一是直接找领导谈,如果不行,就诉诸于法律,定能还你个公道。

发表于 2024-7-9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蓬安县人民医院,让人不放心的医院。小毛病,找靠谱的诊所。大问题,去川北医院。川北医院的医生医术高超先不说,人家医德高得多,很会为患者考虑。这两家,天差地别。

发表于 2024-7-9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公立医院强权、独立的社会地位吧,要是私立医院出现这种情况,要不了一会儿就有卫生执法、卫计部门的电话或行政干预了,只是你没去私立医院享受不到什么叫权益的保护,这就是体制的标准吧
发表于 2024-7-10 07: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店大欺客,弱势无助。医院应当赔偿。

发表于 2024-7-10 11: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定的赔偿,是最低赔偿。即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他不认可。

发表于 2024-7-10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作者有三大方面值得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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