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曾通过四川省信访局反映蓬安县御江春天拆迁还房问题,在四川省信访局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存在以下三点违反信访条例行为,请问你们,他们的行为是否违法违规?
一、在2024年2月18日,他们在平台上传了告知书,告知书明确表示他们通过电话告知我,但是我可以明确表示我没有收到任何电话,他们存在假告知行为,是否合法?
二、在2024年2月18日,他们回复表示在4月5日前办结并书面答复,但是一直拖到4月28日才答复。超期20余天是否合法?
三、他们在四川信访局平台并没有上传答复意见书,只有告知书,我反复查看都没有,是否存在欺骗群众,假回复问题?是否合法?请信访局给出权威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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