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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话题] 劝普通人,千万不要买公寓,看看“成都海宁皮革城项目*万朵城公寓”就晓得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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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7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2年底,万朵城1栋公寓陆续开始交付,业主却在2023.9.27日被物业管家告知,开发商主动给1栋加装外挂加装电梯,当时,通知业主投票时,并未告知其加装电梯背后捆绑的是“共用大厅会被酒店占用”。在维权过程中,成都海宁皮革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不断变换说辞,以及利用各种欺骗手段,出具了表面看起来“合理合法”的投票文件。看看各部门的态度,就晓得买公寓的维权是多么让人苦笑不得!重点问题来了: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上,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1.投诉物业公司侵害业主利益,发布虚假的投票记录,结果:房管局回复,他们只能劝导物业公司不要参与其中,也就是只能走走过场。物业公司继续帮助开发商做各种侵害业主的投票意见征集事项。现在的物业公司,是开发商选定的“前期物业”,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之间,实际的关联关系,大家都晓得就是同一个老板。只是法律上没有直接关系罢了。
2.加装电梯是否属于违规建筑问题,城北综合执法局的回复是,有文件依据。然而这个“所谓的合法的依据”文件,多处出现问题,附件中可以查看标记出来的内容。换言之,临时业主委员会会议作出的文件内容错误,也没有任何一个部门有审核权限!只要有社区盖章,文件就属于有效!!!
3.大厅被占用一事,凭借物业公司发布的一个公告,“如反对意见不足10%,由物业协助本栋业主签协议”,就这样把共用大厅“租给”酒店方???法律规定了业主的共同利益,要进行投票表决,且“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物业公司及相关方都对法律法规视而不见。
4.最终斑竹园街道办事处的调查回复居然是“经核实,加装电梯和改造共用大厅由万朵城业主投票进行了表决,大多数业主同意且支持”!睁眼说瞎话的能力确实强!并且还给业主指了一条明路,就是去法院起诉!他们是何等的有底气!
综上,物业公司服务的不是业主,服务的是开发商,坚决维护开发商的利益!政府部门,维护的是谁的利益,全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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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8 00: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问题基本无解,看到就好笑。社区基层管理只要不乱就好

 楼主| 发表于 2024-7-20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胡美授 发表于 2024-7-18 00:54
物业问题基本无解,看到就好笑。社区基层管理只要不乱就好

很多物业之所以那么猖狂,是因为大部分业主包容度太强了。如果大部分业主们齐心协力换掉物业,哪里有换不掉的物业?物业赌的就是,一个既有组织能力,还有充裕的时间精力去带头成立业委会的业主,很少遇到,所以物业反而拿着业主交的物业费骑在业主头上。

发表于 2024-7-22 22: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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