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吴老丝(吴法天)发文,举报湖南高院副院长董岚硕士论文博士论文均涉嫌抄袭,引起了社会关注。
吴老丝称董岚的硕士论文《票据市场的发展及其主要法律对策》,大篇幅地抄袭了冯嗣全的《大力发展货币市场之我见》以及其在《中华工商时报》发表的文章《揭秘:通往黑洞之路》。经查重比对,总文字复制比52.3%,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42.6%,文字复制比最高部分达70.2%。
董岚的博士学位论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财政法问题研究》,居然在大量抄袭了同一届湖南大学博士生黎石秋的学位论文《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法律问题研究》的前提下,获顺利通过。后来发现,黎石秋的博士学位论文也是抄袭约半……
在吴老丝举报董岚后,7月16日,中国早报发表评论员文章《也为董岚讲句公道话》,为董副院长背书,真让人三观震碎。
中国早报为了证明董副院长抄袭有理,不惜搬出了《左传》里面的经典话语:“不以一眚掩大德”。警告吴老丝和网友:“不因为一个人有个别的错误或过失,而抹杀他的功劳或一切。”
董不过是湖南高院副院长,难道官职到了一定的级别就一定有“大德”?我们经常说,领导干部要处处以身作则,董岚作为知识分子,她抄袭论文有文德吗?作为官员,她弄虚作假有官德吗?吴钩实在想不明白,董副院长到底有什么“大德”?
为了证明董副院长才德兼备,中国早报称董岚的教育背景“碾压”很多法律界人士,能考上“法学黄埔”——西南政法学院,是“人中龙凤”。既然董岚是“人中龙凤”,教育背景“碾压”许多人,但为什么写不出合格的硕士论文、博士论文?
中国早报为了董大院长,甚至向公众发出灵魂之问:以前学术造假成风,在这种背景下董岚属于躺着“中枪”,若是对董一个人进行处罚,是不是对她有点不公平?
中国早报认为罚不责众,董岚“官声不错,政绩也蛮好”,组织绝不能被舆论绑架,要“为干事者撑腰”。甚至,中国早报竟然称举报董大院长属于博取眼球,或涉嫌政治对手策划雇人打击竞争对象!
吴钩没有想到,中国早报为了董副院长,说出这样的话!照中国早报的说法,董岚弄虚作假、大抄特抄,从此仕途一路开挂,竟然委屈了她,还变成了受害者?
《中国早报》是中国早报全媒体集团主办的主流媒体,舆论监督是媒体的天职;董岚是公职人员,监督举报董岚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如何处理董岚,这是组织和纪检部门的事,难道别人不能反映她的问题吗?怎么成了打击陷害?这是媒体说的话吗?
直到现在,面对学术造假的举报,董岚一直一言未发,即便正如中国早报所言,董副院长真是才德兼备,功勋卓著,可以免责。但抄袭论文,弄虚作假毕竟与领导干部的身份格格不入,不追责,董副院长起码应该站出来向公众道歉一下吧?
古人云,知耻而后勇。只有勇敢认错,才可能改正。小时候做了错事,说了假话,老师和家长都要求孩子承认错误。董副院长连认错都不愿,中国早报就跑出来为她洗地、背书,竟然恬不知耻的大喊:“我为董岚讲句公道话”。
没错,以前,论文抄袭成风,但毕竟还有耻于学术造假,认认真真做学问的人吧?中国早报为何不为那些没有抄袭的人“讲句公道话”,反而为弄虚作假、不劳而获,窃取了别人劳动成果的董岚“讲公道话”,这对寒窗苦读的学子公平吗?
中国早报只为董岚副院长“讲公道话”,我见识了媒体的无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