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的各种学说、理论都没有绝对对立的,在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中,其思想、主张也是没有完全相“冲突”或不相容的。
这不仅与世势及变化有关,也与世界与事物的“本质”有关,更多的是“观察”的维度不同,比如儒家的“礼”所强调维护的上下尊卑的等级秩序,与法家的“法”之规矩即是暗通款曲的。
西汉在“无为而治”的休养生息而富裕、强大起来以后,汉武帝为了建立“大一统”的强大皇权,采用董仲舒的学说而提倡“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而实际实施的是外儒内法、杂于王霸。
这里的“外儒”是一种普遍的社会伦理规矩与要求;而“内法”即是以尊卑等级为主旨的暴力维护,而且这种“法”主要是针对普通百姓和不利于皇权统治者的,“刑不上大夫”就是一种很好的诠释。
这就是“外儒内法”的本质,哪有什么“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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