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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辣新舆情] 医生遭持刀伤害不幸去世 舆论呼吁全方位保障医护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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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3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20日凌晨1时,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发布通告显示,7月19日13时许,该院心血管内科李晟医生在门诊诊疗中,突然遭到一男子持刀伤害,致多处严重损伤,经抢救无效,于当日21时许不幸去世。

  据媒体不完全统计,自2000年以来,公开报道的伤医事件就超过400起,其中数十起案件致医生死亡。严重暴力伤医事件发生率最高的前三个科室分别是急诊科、妇产科和儿科,其次是内科相关科室。

  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主任医师温建民接受采访时提到,虽然近年来多地陆续出台法规或指导意见要求医院加强安检工作,二级以上医院很多也设置了安检,但落实存在问题,部分医院安检流于表面。他建议,应该把医护人员的安全与医院负责人的考核直接挂钩,从而提高医院领导的重视程度。

  法律专家则认为,根据司法裁判现状,对于故意伤害医务人员的行为法定刑较轻,导致对医护人员保护不足;此外,案件的裁判标准不明确,部分案件不仅不会加重处罚,还会考虑行为人作案时系亲属且身患疾病,酌情从轻处罚,难以对潜在的犯罪分子起到有效的威慑作用。

  有观点认为,立法机关加大对暴力伤医行为的规制力度,对不同类型的暴力伤医行为制定专门的法律条款,进行惩处。同时,建议在刑法中增设“医疗暴力罪”或“暴力伤医罪”等专门罪名,将暴力伤医的行为作为定罪量刑的从重处罚情节予以考量。也有学者建议,增加一个“妨害医疗秩序罪”。该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且有通过实施犯罪行为满足某些不合理要求的目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尾随等方法对医务人员的正常工作造成妨害,使医务人员的生命和健康陷入危险之中,危害正常医疗秩序。

  也有观点认为,暴力伤医事件靠立法来杜绝可能性不大。上海纽迈律师事务所方正宇律师认为,“近年来针对此类行为已经出台了多项规定,单就立法而言已经相对完善,接下来的关键应当是严格落实现行法律规定。”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谢斌教授也指出,尽管“严刑峻法”可能对部分暴徒有一定震慑作用,但对于大多数并无前科甚至毫无这方面法律意识的人,事前预防作用并不明显。“我建议,一是支持医务人员回避诊疗和避险;第二,条件成熟时可以考虑立法把医疗机构纳入公共场所安保。当前条件下,也可以对医院内保制度做进一步细化,强化操作性;第三,要在社会层面加强普法和医学科普。”

  还有业内人士认为,要解决暴力伤医问题,也应回归系统工程之中,需要法律、政策、医疗改革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只有通过综合治理,才能真正保障医务人员的权益,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医疗环境。这不仅有利于医务人员,也有利于患者,更有利于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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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3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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