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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广安区消防大队是如何日常依法监管小区物业公司的?[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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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7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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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消防支队@广安区消防大队@广安市消防局@广安区消防局

相关链接:广安区渠滨街1号小区消防设施形同虚设?[已回复] - 广安论坛 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https://bbs.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638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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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9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我大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7月26日北辰街道对渠滨街1号小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发现该小区存在临江阁灭火器已过期(不能正常使用)119个,消防水带缺失5个;2栋高层灭火器过期(不能正常使用)99个;高层建筑消防栓无水。针对该隐患,街道要求四川恒昌弘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2024年8月5日前更换过期灭火器和不能正常使用的灭火器,并按要求配置消防水带、水枪等消防设施,在2024年11月26日前整改小区高层建筑消防栓无水问题隐患,坚决确保小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办理情况
一是针对此情况,大队于8月1日在北辰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与北辰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对渠滨街1号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小区负责人(四川恒昌弘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陈风华)进行了约谈,填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2024年8月5日前更换过期灭火器和不能正常使用的灭火器,并按要求配置消防水带、水枪等消防设施,在2024年11月26日前整改小区高层建筑消防栓无水问题隐患。
二是8月5日大队将对四川恒昌弘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复查,对整改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广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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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7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7-27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纪委监委、人民政府督促广安区消防局(大队)和交警二大队依法对停在小区消防通道的车辆依法警告甚至行政处罚和驱离,

发表于 2024-7-27 11: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8-10 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消防用水居然没得是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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