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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成都市历史建筑修缮资金奖补还应加大比例[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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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加大对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及活化利用的资金投入,根据国务院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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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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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2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民:
     你好:
根据《成都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应当按照保护图则的要求,负责历史建筑的维护和修缮,并承担相应费用。我市为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积极做好历史建筑的修缮保护,决定通过市级财政奖补、区级财政补助的方式,激发保护责任人主动保护历史建筑的意愿和责任,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历史建筑保护修缮。
成都市住建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近年来历史建筑修缮实际情况牵头起草《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成都市历史建筑修缮资金奖补有关工作的通知》,期间多次征求各区(市)县历史建筑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意见,同时与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充分对接并修改完善后印发。
据了解我市的资金补助政策处于全国前列,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研究学习先进城市历史建筑资金补助有关政策,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完善我市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政策体系,促进我市历史建筑修缮奖补资金发放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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