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46614|评论: 1

[群众呼声] 针对广安律师赵伟的公开举报信[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7-30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广安市司法局、广安市律师协会:
  我是目前广安中院正在办理的一起案件当事人(案号:(2023)川16终252号),本人现如实向您们反映,赵伟律师(四川上甲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5116201110998195),存在违法《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行为。
一、  我在会见赵律师之处,我就表明我对在案哪些证据存在异议,恳请他阅卷,时至今日赵律师也没有跟我核实相关有异议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二、  身为我的辩护律师,无视律师的职业操守,在法院没有判决的情况下,在我坚持无罪的情况下,认为我有罪,让律师行业蒙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三、  赵伟律师多次让我向广安中院申请更换律师,其目的就是拒绝提供法律服务。
我提供了以下证据,并对证据的真实性负责!赵律师的行为已经违法了《律师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七条、第八条、第二十四条。
恳请相关部门核实情况,依法依规处理。



1.jpg 2.jpg 3.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372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4-8-6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及时关注。依据四川省司法厅印发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行为投诉处理办法(试行)》规定,请您向我局提交书面投诉材料,主要包括:投诉人身份证明、住所地、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或姓名(执业机构)、投诉事项、投诉理由、投诉请求、违法违规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我们将按规定程序进行办理并回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广安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联系电话:0826—2339148。

广安市司法局
2024年8月6日
满意(1)
不满意(0)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