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毛奇被网络举报,当晚上饶市委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第二天,由江西省级纪委监委调查。江西对此事的应对可谓迅速。但这一事件,是单纯的上级领导利用职权强奸女下属,还是涉及权色交易,有待进一步查清。
7月25日,有网民在社交网络发布视频,自称是万年县上坊乡党委书记李佩霞的父亲李长柳,实名举报万年县委书记毛奇长期“性侵”李佩霞,在李佩霞表示要向省纪委举报毛奇后,李佩霞被万年县纪委监委留置调查,是被打击报复。李长柳称手中有8段录音证据,并放出了其中3段的部分内容。据后续媒体报道,李长柳已经在外省与上饶市委联合调查组会面,并将录音证据交给了调查组。
从李长柳发布的录音,以及毛奇“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来看,毛与李佩霞之间曾发生过性关系,应该是事实。但这到底是“强奸”,还是权色交易,还需要厘清。
“性侵”其实并不是严格的法律用语。中国刑法上有“强奸”和“强制猥亵”两个罪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猥亵”的规定,民法典则有“性骚扰”的规定。强奸罪,指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女性意志,强迫女性进行性交。而强制猥亵,则是违背受害者意志,强迫对其进行猥亵。这两个罪名的共同点,是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受害者意志,不同点则在于是否发生法律认定的“性交”行为。此外,强奸罪的受害者只能是女性,而强制猥亵罪的受害者,也可能是男性。尚不够犯罪门槛的猥亵行为,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民法上的“性骚扰”,范畴则更加广泛,但同样需违背他人意愿。
毛奇与李佩霞之间,可能确实发生了性行为。当然,毛奇是县委书记,而李佩霞是其下属,毛处于权力上位,有可能以手中的权力来胁迫、利诱李满足其要求,但这是否达到刑法上“使受害人不敢或者无法反抗”的程度,有待商榷。至少李佩霞可以直接向上级举报。但她此前并没有举报,而是在与毛奇的电话中威胁要向纪委举报。此外,录音显示李也在电话中向毛奇提出过要求“推荐一下我”。那么,两人发生性关系,到底是强奸,还是权色交易,就值得怀疑了。
当然,即使是权色交易,毛奇身为县委书记,把自己掌握的公权力作为筹码,利诱女下属,满足自己的欲望,同样是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也应该被严厉处分,开除党籍公职,也不为过。
但对李佩霞来说,则是另一种分野。李17岁中专毕业后就进入县妇联工作成为公务员(李父称她是2001年中专毕业,但万年县官方此前的任职公示显示,李佩霞2000年7月即参加工作),很快成为领导干部,2014年从妇联主席调任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后来又升为乡镇党委书记。李当然有可能是依靠自己的工作能力获得职位提升的。但在其他一些地方,也不乏有姿色者依靠潜规则、权色交易而上位的案例。
在李父公布的录音中,面对县委书记毛奇的要求,李并没有直接拒绝,而是以身体不适等推脱,还提出了“推荐我一下”等要求。有了录音之后,李佩霞也没有直接去举报或者报警,只有在自己即将被纪委监委留置之时,才把录音交给家人,由家人举报。这样的行为,就让人不得不怀疑李父所宣称的“性侵”,到底是强奸、强制猥亵,还是一方以权谋色、另一方以色谋权的权色交易?这是需要江西省有关部门调查清楚的问题。
此外,李佩霞被万年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到底是确有违纪违法行为,还是县委书记毛奇打击报复,也是需要查清的。根据李长柳举报中的叙述,是李佩霞威胁毛奇要举报他,就被毛先下手为强、动用纪委监委留置调查了。但李佩霞被纪委监委调查,到底是完全清白被打击报复,还是自己也确实存在违纪违法问题,则并不清楚。目前李佩霞的案件还在万年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中。根据李佩霞举报毛奇一案目前的发展情况,李佩霞涉嫌违纪违法一案,也不再适合由万年县纪委监委处置,应该由省级纪委监委一并调查。
举报事件发生后,江西省纪委监委迅速介入,速度值得肯定,这或许是吸取了鼠头鸭脖事件的教训。但速度背后,有关部门更应该全面调查,认真取证,得出经得起推敲和审视的结论,还原真相,并公之于众。
辛省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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