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自贡市广通物流有限公司危化品车辆川C25191的驾驶员李方洪(A2驾照),长期往返广安、宜宾,为诚信化工运送液碱。2024年7月22日12:53,我驾驶川C25191途经350国道386公里100米(天桥村往广安方向)时被记录“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限速60公里以下的)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含)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交管监控显示时速69KM/H(限速50),我被记录处于罚款一百元,记六分。
随即,我向国家道路运输管理局申请调取了即时监控视频,视频显示我的即时速度为50KM/H,我对当时的视频监控进行了细致研究,发现在过监控前1-2秒,有一辆奔驰小轿车超车变道行至我的车道(附图),我认为极有可能是奔驰小轿车的即时速度误判为我驾驶的危化品车辆时速,导致我被误判为超速行驶。
为此,7月31号我持相关证件以及视频监控到前锋交警三大队进行了申诉。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对国家道路运输管理局提供的实时监控并不予认可,以“运管监控不合格,误差大”“只认交管监控”等理由不予处理。无奈我只能向市政府领导反映。
同时,到我们广安经开区驾驶员来自全国各地,但在广安经常发生被误判违法的情况,特别是在监控下有前车车速大于50KM/H的情况,对我们广大运输从业者造成了极大困扰。我们危化车辆驾驶员作为特种运输行业从业者,扣分对我们工作影响极大,且驾驶在路上我们是慎之又慎,几乎不会出现超速、违法变道、危险驾驶等情况。
为什么运管监控无效?那运管监控的目的是什么?交管和运管的监控不能协同吗?我感到十分无助,特恳请市领导为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撤销我的误判违法行为,同时对350国道违法监控进行优化,减少误判情况,为广大从业者及企业提供良好市场营商环境,为广安正名,为老百姓干事创业保驾护航。
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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