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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毛华祥

[群众呼声] 请求市人民政府给失地农民讨回公道【敬请民政局回复】[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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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8 09: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抖音上看到了!证据链整好,学苏州马翔宇。你又不在巴中,操作更方便!

 楼主| 发表于 2024-8-8 09: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量子通信 发表于 2024-8-8 09:30
抖音上看到了!证据链整好,学苏州马翔宇。你又不在巴中,操作更方便!

好,谢谢网友的善后指教!!

 楼主| 发表于 2024-8-11 18: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毛华祥 发表于 2024-8-8 09:46
好,谢谢网友的善后指教!!

人民公仆们,请问您们听到群众的呼声了吗??

 楼主| 发表于 2024-8-12 11: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毛华祥 发表于 2024-8-5 09:56
世道太黑了!!!

人民公仆们,请问群众的呼声您们感应到了吗??

 楼主| 发表于 2024-8-13 22: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毛华祥 发表于 2024-8-12 11:02
人民公仆们,请问群众的呼声您们感应到了吗??

??

 楼主| 发表于 2024-8-15 17: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4-8-17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现对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通江县铁佛敬老院项目位于铁佛镇白土垭村,2018年获得立项批复,于 2020年 3月开工建设,2022年10月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铁佛敬老院建设用地占用由铁佛镇人民政府于2019年实施,政府与农户签订协议后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等费用一次性补偿到位。因该地块用地性质属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权属未变化,用途为乡镇公益事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等文件精神,不符合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范围。
若需咨询其他相关问题,欢迎致电通江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0827-7222645)。

                                通江县民政局
                               2024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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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8-20 07: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民政局办公室 发表于 2024-8-17 10:13
网友:
您好!现对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通江县铁佛敬老院项目位于铁佛镇白土垭村,2018年获得立项批复 ...

请问所谓的《土地权属未发生变化》与老百姓有关系吗??是老百姓能主宰的事吗??

 楼主| 发表于 2024-8-20 07: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民政局办公室 发表于 2024-8-17 10:13
网友:
您好!现对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通江县铁佛敬老院项目位于铁佛镇白土垭村,2018年获得立项批复 ...

在说川人社2018【46】号文件内容哪条哪款规定失地农民不符合买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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