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
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根据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深入考察了解、集体研究决定基础上,确定了我省12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13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正式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日至8月8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省委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28—86602339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商业街16号
邮政编码:610014
中共四川省委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日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正式推荐对象
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安公社区党委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员会
泸州市农业农村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曲山镇石椅村村民委员会
中共广元市委统战部
遂宁市河东新区紫竹路小学校
中共乐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乐山市监察委员会机关
达州市通川区西城街道红旗路社区居民委员会
宝兴县硗碛藏族乡嘎日村党支部
四川若尔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凉山彝族自治州公安局禁毒缉毒支队
财政厅预算处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正式推荐对象
王晋康(藏族) 德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运输新业态服务科科长
毛运兰(女,羌族) 汶川县特殊教育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巴桑卓玛(女,藏族) 甘孜藏族自治州纪委监委驻州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自玉仙(女,彝族) 隆昌市石燕桥镇净土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春槐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国防教育处)副处长
杨学东(苗族) 中共宜宾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拉孟(藏族) 成都拉孟绘画艺术交流中心负责人
赵耀 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悦兴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饶春梅(女,彝族) 安岳县四季红家庭农场负责人
洛古有格(彝族) 昭觉县三岔河镇三河村党支部副书记
秦峰 巴中市恩阳区尹家镇党委书记
蒋键 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嘉陵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
雍大利(女,羌族) 四川省广安友谊中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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