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原和平乡永田村四组的维权人余桂英,身份证号码,510304196809082629,电话,13340818135,2015年5月10日,在沒有征地公告和安置补偿公告,更没有拟征公告的情况下,乡,村,组就组织人员开始丈量地上附着物,没有评估报告,随意给我们评等级,丈量时说摸底,叫我们拿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签字确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拒绝了丈量,2015年9月14日,我们向自贡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信息公开,同年10月8日,自贡市国土资源局回复报批前听证笔录和征地实施中的房屋征收公告,经查无此信息,同时获知我们组的申报土地是559.65亩,人员442人,而实际给我们的面积仅有491.65亩,人员366人,弄虚作假,为此我们2016年有14户提起了诉讼,但是法院以我们人数没有过半不予立案受理,我们上诉,申请再审均都驳回。2017年我们陆续收到《限期搬迁决定书》,因为征收部门工作人员都是社会精英,都用纳税人的钱凭请专业律师,何况我们是大字不识几个的农民,无奈就请了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的律师,因为律师很敬业,为其中3户人开了庭,但是相关部门就去威胁律师,至使不敢再接我们的案件了,不得己我们才到北京高价凭请律师,期望得到公正裁决,然而结果却令人失望,遭遇了枉法裁判,诉讼中偏听偏信,虚假诉讼,枉法载判,出具不具三性的伪判决,导致我们的合法诉求未被支持,在此,我强烈呼吁相关部门
一是彻查此次违法征地行为,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是复查枉法裁判案件,纠正错误判决,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尊严。
三是重新制定并公布合法、合理、公平的征地公告和安置补偿公告,按照法定标准给予我们足额的经济补偿,并提供切实可行的安置方案,保障我们的长远生计。
恳请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我们的诉求,尽快解决这一问题,还我们一个公道。
反映人:余桂英
联系电话:13340818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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