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关于小区物业及开发商违反国家政策,限制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及不合理销售地下车库的举报
尊敬的领导:
我是巴州区的一名业主,现就小区物业及开发商在车位管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方面存在的严重违规行为,向贵部门进行正式举报,恳请贵部门依法调查并采取措施,保障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益及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号召。
一、举报内容概述
1、地下车库只卖不租,严重损害业主利益:
自入住以来,小区物业及开发商单方面决定地下车库车位仅供出售,不提供租赁服务,这一做法极大地增加了业主的经济负担,违背了市场公平交易原则及《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业主共有权益的保护。众多业主因经济条件限制,无法购买车位,导致停车难问题日益严峻。
2、限制安装充电桩,阻碍新能源汽车推广:
在国家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鼓励建设充电设施的背景下,小区物业及开发商却无视国家政策,拒绝业主在长租及购买的车位上安装充电桩的申请。此举不仅限制了新能源汽车的普及,也违反了《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等文件精神,阻碍了绿色出行的发展。
3、多方面为难与施加压力:
在业主尝试合理诉求时,物业及开发商采取拖延、推诿、设置不合理条件等手段,为业主安装充电桩设置重重障碍,甚至以停车管理、安全等为由,对提出异议的业主进行不必要的干涉和打压,严重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国家相关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需对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给予积极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
《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明确规定,拥有固定车位的业主或长期承租车位的使用人,有权申请安装自用充电设施,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充电设施建设。
三、请求事项
请贵部门对小区物业及开发商的上述行为进行全面调查,责令其立即纠正违规行为,恢复地下车库的租赁服务,并开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安装申请。
要求物业及开发商依据国家政策,为已购买或长期租赁车位的业主提供便利条件,确保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安装及使用不受阻碍。
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监管,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及新能源汽车的健康发展。
最后,我坚信在贵部门的关注与努力下,上述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让我们共同为建设更加和谐、绿色、宜居的社区环境贡献力量。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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