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唐先生:
您好!
非常感谢您向我们提出和反馈相关意见。对于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十分重视。
现就您反映的事项说明如下:你院送检的温湿度表为非强检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服务遵循自愿委托原则,并应缴纳相应检定(校准)服务费。计量检定(校准)服务收费是参照《关于贯彻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计量检定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川价费[2003]177号)、《四川省计量检定收费标准》,收取的为检定(校准)服务成本,包含检定(校准)工作所使用的计量标准仪器的折旧和维护、能源消耗、环境条件保证、人工工时、计量标准溯源、计量标准考核、计量标准管理费等,并执行八折优惠。贵单位委托的该类温湿度表对应上述文件中序号“WH-096-786:温湿度计钟”,准确度等级为“5 %RH、2 ℃”,收费参考标准为100元/台。该计量器具按照检定规程需要对量程范围内均匀分布的三个湿度测量点、温度测量点进行湿度示值误差、温度示值误差计量性能检定,以确认该计量器具在工作使用范围内量值是否准确。在用户办理委托登记时,工作人员会提前告知,然后签订《委托检测业务协议单》。南充市计量测试研究所检定(校准)业务流程、授权资质、收费,在业务办理大厅展示屏、官方网站都进行了公开公示,可供客户随时查阅。
再次感谢您的意见,这将督促我们在自查中不断完善自身,以便为企业提供更满意的服务。
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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