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7日一大早,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新江镇,有一家水果店的老板娘已经开店做起了生意。
只见她将装在箱子里的水果拿出来,摆放在门口显眼的位置,还有几箱摆放不下的,就顺势摆放在了门外。
时间也来到了早上9点左右,老板娘离开店铺,准备回家接两个小孩。因为家离得也不远,水果店在这里也经营了很久,左右邻里也都认识,老板娘也就没有拉门关店的离开了。
然而,等老板娘回来的时候,发现几名城管在搬她门口的水果,放到一辆黄色的执法车上。老板娘也连忙端起两箱水果,往水果店里面放,然后城管没有再搬了,随后和执法车一起离开了。
老板娘随后查看了店铺里面的监控,时间是从早上9点21分20秒,执法车停在她水果店的门外,当时老板娘不在水果店,3名穿着城管制服的人员和1名黑衣男子,从25秒开始,就直接搬水果,往执法车上放,直到41秒的时候,老板娘从外面过来,端起水果往店里放,还有一名城管在45秒的时候拿起最后一盆水果,往车上放。
从25秒开始搬,到45秒最后搬运,短短20秒的时间,4个人一共搬运了3筐水果,外加2盆水果。老板娘事后才知道,是因为自己“出店经营”了。
但是老板娘也感觉到非常的困惑,对方没有出具任何的执法凭证,没有给自己任何的收缴凭证,而且自己店里面没人,这些城管就直接的拿走了。老板娘随即将监控视频发布在了网上,引发了媒体的关注。
8月17日下午,有记者联系了新江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近期辖区内正在进行“六乱”整顿,每天都会有执法人员先向店主劝导。至于这次是否出具执法证和收缴凭证,是否粗暴的将商品扔入执法车等具体的执法问题,会协调执法队进行回复。
然而截止目前为止,也没有更新的回复。
此事经由媒体的报道,也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和讨论。
首先,“六乱”整顿是不是真实存在的?关于这一点,小编在翁源县官网上查到了关于新江镇召开镇街“六乱”整治的新闻,的确是有这么一回事儿的。新闻是这么描述的:6月3日,新江镇相关部门开会,指出新江镇目前存在且较为严重的“六乱”问题,要上下联动,劝导商户规范经营,由新江派出所、执法办、规划建设办、应急分队对主街道开展定期巡查、整治工作。
要严格执行“六乱”行动整治相关方案,做好长期攻坚准备,根据长效机制,确保长期有效。
其次,为何无人看管就开始搬运水果。上面有会议,要开展这项整顿活动,这点儿没有问题。但是,上面也明确的提出了,是要劝导商户规范经营。劝导两个字,哪怕分别拆开来看,也没有表达出任何直接动手的意思来,一个好好的整顿活动,为什么就变了味儿呢?
无人看管,不告而拿,符合法律对于偷窃行为的定义。而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其中,数额较大是指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
换句话说,你偷盗金额在一千元以上的,触犯不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而是刑法,是犯罪行为。个人觉得,有必要去核对一下3箱水果和2盘水果的价值,看看是否超过1000元,保留报警的立案的权利。
再次,为何不给出执法凭证和收缴凭证?我们就姑且这一切都是水果店老板娘的错,我们就姑且城管搬运水果的行为都是应该的,但是,你至少要给人家看看你的执法凭证和收缴凭证单吧。这两个凭证很难拿出来吗?既然觉得自己的行为是正义的,那为何要藏着掖着,不给人看呢?到底是在害怕什么呢?
而且店里没人的时候,那搬的动作叫做一个溜,但是,店里来人了,也不搬了,直接发动汽车,就要走人儿了。你说这唱的是哪一出戏呢?过家家吗?闹着好玩吗?
最后,任何的执法,都应该符合法律规定,也都应该遵守相对应的流程制度。执法,执法,执行的是法律,代表的是公平和正义,就应该经得起推敲。你搞的跟鬼子进村一样,偷偷摸摸,拿完就跑,你让老百姓怎么看呢?你让老百姓怎么认为呢?
希望这件事情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调查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反思和改正其中有问题的地方,对涉及到的相关人员,给出一个交代和说法,给水果店老板娘一个交代,给广大关注此事的网友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