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齐家典尚装饰公司涉嫌合同诈骗,公司卷走业主大量装修款并潜逃,信访人与其他被骗业主依法报案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该公司合同诈骗事实清楚,证据充足明确,但公安机关仍拒不立案调查,导致百姓权益遭受严重损害,拜请国家信访部门依法严厉督查督办。事实理由:2023年7月24日,信访人与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齐家典尚装饰公司签订了标的为12.5万元的整装拎包入住的《装修施工合同》,合同条款约定从开工之日起90天完工并交付,另在合同中约定于2023年8月5日进场施工,2023年11月5日完工交付,付款方式为按工程进度支付款:2023年7月24日签订支付3.75万元首笔款;2023年10月4日支付了3.75万元2期工程款,用于水电完工拆打墙(有转账凭证证明)。在实际并未完成期量装修进度的情况下,装修公司贴了地砖便要求支付第三笔款项,信访人再次于2023年11月27日支付了43750元,用于3期全屋所有完工及全部定制产品安装完达到交付。上述分三笔共支付齐家典尚装修公司工程款共计118750元,但在该公司收到我支付的装修款项后,并未实际按照合同约定履约,导致本人依法签订该装修合同的目的迟迟无法实现。本以为只是齐家典尚装修公司针对本人个人的恶意履约行为,但随后本人了解到,齐家典尚装饰公司还以同样的方式欺骗了很多业主,并且因此还导致大量本地业主上访投诉。2023年12月10日,政府介入调查,当时领导在装饰公司给业主承诺20天内复工;2023年12月30日,业主发现装修公司仍然没有复工,大量业主找到政府没有得到处理;2024年1月4日,被骗业主到齐家典尚装饰公司,才发现人去楼空。后我们还了解到,该装修公司在重庆、广安等多个市区采取以装修为名的同等手段进行之中违法的诈骗行为,导致许多装修房屋的当事人个人财产被骗,至今未能得到解决。案件自案发截至2024年2月19日,信访人求助地方政府、地方公安机关,均未得到任何实质性解决,公安机关对于该装修公司明显存在的违法行为不予立案侦查。首先,该装修公司作为民营企业,应当接受本地政府监管,依法诚信经营。在其多次故意违反合同约定不进行定期完成装修任务的情况下,本地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就有责任依法对其违约行为作出惩处,确保第一时间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但本地政府在先前就已经收到多方当事人举报、信访的情况下,仍旧选择放任该装修公司的违法行为,这也是最终导致该装修公司人去楼空,钻得空子得以逃跑的很大一个因素。其次,就齐家典尚装修公司的行为,其已经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合同诈骗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就本案而言,如果齐家典尚装修公司只是针对信访人个人未按期履行合同约定,导致本人无法按期入住,或许只是普通的民事合同违约行为,本人以民事诉讼相关法律规定维权即可。但事实上,该装修公司在本地或是地方多个城市,多次以同样的方式骗取了多个当事人的钱财,数额相加起来巨大,其获取的非法利益更是无法估量。其收取了工程款的同时却每次都不完成工程量,很明显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其行为完全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个普通老百姓都能够明显分析出来的事实,作为专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又怎会不清楚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但为何维权者多次向公安机关提出报案申请,地方公安机关均作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其中是否存在某些恶意保护违法行为人的保护伞,或是收取了某些违法分子的不正当利益?另外,通过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可以查明,齐家典尚装修公司与南充绿森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实际上系同一个老板,作为两家公司的老板,如果没有老板的示意,齐家典尚又怎会同时在多个地区作出同样的违法犯罪行为。故此,在依法追究齐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违法责任时,应当同时由绿森林等关联公司共同对信访人等业主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上述内容均属实,信访人已向地方政府求助许久,但一直无法推进进度。故拜请地方中央部门能够依法进行督查监督,要求有关责任部门立即履职,对该装修公司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追回信访人等业主被骗装修款,维护基层百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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