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石油西路出了一个交通事故,听说那一段是经常出车祸,我昨天骑摩托车为了一个避让一个违规变道的小车摔伤了。那一段路监控摄像头很多,偏偏我出事那个地方的摄像头很模糊,于是交警四大队就认定是我单方责任。我对这个认定肯定有异议,我就去交警支队申请事故复议,这是公民的权利吧。就像网上说的交通违章违法拍的清晰得很,花钱拍的照片又好看,等到有什么事情要调监控了,就是模糊了,我也没有看到相应的视频,只是在交警手机上面看到一张照片。如果设备有问题,应该申请维修更换,当然相邻路口肯定也有清晰的摄像头,去调取相应时间内过往的车辆特别是出租车的行车记录仪,还原事情原本的经过给老百姓一个公平公正,当然这个会增加你们的工作量,你们也不一定会这样为人民服务。就好比去到交警支队要申请复议,客气地询问门卫,他让去对面门卫室,我就去对面门卫室,刚好有另一个人在那里写资料,我就围绕着窗子转了两圈看看,叫我过去的那个门卫就在那边大声说什么也听不清楚,我因为昨天受了伤脚行动不便,我就声音大的问他在说什么,被很不耐烦很不客气地骂了一顿。人性的恶也是人的悲哀,对上极其谄媚,手中拿着一点鸡毛也能当令箭。我也想问问交警支队的同志,人民群众来办事就享受到这个“待遇”吗,就趴在门卫室的窗台上填写资料,连大门都不让进去?真像极了电视剧里面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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