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了河南省信阳市息县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其中包括“一刀切”地要求定期清理国道、省道、县道等主干路两侧野树杂草,留茬高度在10厘米左右。这种做法只顾“面子”,不顾“里子”,对主干路两侧可视范围和领导干部调研检查经常走的线路整治标准要求过高,而村内环境特别是背街小巷却脏乱差。
此外,检查考评过多过频、层层加码也增加了基层干部和群众的负担。信阳市实行“每月一暗访一通报、一季度一考评”,息县实行“每日一通报、每周一排序、每半月一评比、每月一奖惩”,项店镇频繁开展督导检查、观摩评比,采取贴照片等方式通报排名靠前、靠后的村党支部书记。
对于这些问题,相关责任人已受到相应处理。信阳市副市长、息县县委原书记汪明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息县县委书记管保臣,县民政局局长、项店镇党委原书记陈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息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树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员也受到了相应处理。
“路边杂草限高 10cm”的奇葩规定,这种看似细微的举措,实则暴露出令人深思的形式主义问题。
形式主义,犹如一颗毒瘤,侵蚀着社会的健康肌体。“路边杂草限高 10cm”这一规定,从表面上看,或许是为了追求道路两旁的整洁美观,但实则是对资源的浪费和对工作重点的偏离。杂草的生长本是自然规律,只要不影响交通安全和公共卫生,为何要如此严苛地限制其高度?
这种做法反映出部分决策者在制定政策时缺乏深入调研和科学论证。他们没有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民众需求,只是为了追求表面上的“政绩”,为了在上级检查中获得好印象,而忽视了政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路边杂草限高 10cm”加重了基层工作人员的负担。为了达到这一不切实际的要求,基层人员不得不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甚至可能因此忽略了更为重要的民生问题。这不仅影响了工作效率,也损害了政府在民众心中的形象。
真正的治理应该是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实际需求。与其纠结于路边杂草的高度,不如将精力放在改善基础设施、提高教育医疗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等关键领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升民众的生活质量,增强民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对于这种形式主义的现象,我们必须坚决予以批判和纠正。决策者应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深入基层,倾听民意,制定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政策。同时,要加强对政策执行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类似的形式主义问题,让政府的工作真正回归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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