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是事业单位择优进人的主要途径,涉及广大应聘人员平等就业权益。记者5日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对改进和规范事业单位招聘提出新要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负责人介绍,针对有的地方和部门(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统筹不够、蓄意规避公开招聘程序和要求、资格条件设置不合理、资格审查不规范、试题命制不科学等问题,两部门研究制定了这一通知,并于近期实施。
“比如有的公开招聘过于分散、组织成本较高、考试安全风险较大,通知要求,改进和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方式。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较低等级岗位,原则上由主管部门集中组织公开招聘。地方事业单位分层级、分类别统一组织公开招聘。”上述负责人表示,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以及其他规模较大的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可以按规定自主组织开展公开招聘。
为防止“萝卜招聘”“因人画像”,杜绝“近亲繁殖”等问题,通知要求,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实施招聘,规范招聘信息发布工作。合理设置岗位资格条件,明确学科专业等要求,严格规范资格审查。切实提高命题工作质量,严格考场管理,确保面试工作公平公正。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不得自行制定面向特定人员的专项招聘、加分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不得随意扩大国家规定的倾斜政策范围。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现有倾斜政策进行规范,确有必要继续实施的,需报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
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答记者问
有的地方随意扩大倾斜政策范围 违背公平公正原则
一、《通知》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通知》共五个部分15条。第一部分“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统筹”,主要对改进和完善公开招聘组织方式、区分不同情况统一组织和自主组织招聘工作等提出要求;第二部分“严格招聘程序要求”,主要对严格按照规定实施招聘、规范招聘信息发布工作等提出要求;第三部分“优化岗位条件设置和资格审查工作”,主要对合理设置岗位资格条件、明确学科专业等要求、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规范资格审查等提出要求;第四部分“增强招聘考试针对性和科学性”,主要对提高命题工作质量、确保面试公平公正、严格考场管理等提出要求;第五部分“严明纪律要求”,主要对不得随意制定或扩大倾斜政策、严格执行考试费用收取和支出规定、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等提出要求。
二《通知》对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针对有的地方和部门(单位)借各种名义蓄意规避公开招聘程序和要求等问题,《通知》在第二部分“严格招聘程序要求”、第三部分“优化岗位条件设置和资格审查工作”中作出针对性规定。其中,第四条规定“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实施招聘”、“对在高校等场所进行‘校园招聘’、‘现场招聘’以及按规定采用直接考察方式公开招聘的,均应按要求履行招聘方案备案程序,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不得限制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第六条规定“科学设置学历学位、学科专业、年龄、工作年限等条件,不得设置歧视性、指向性以及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第九条规定“不得进行‘简历筛选’”等,进一步规范招聘程序和要求,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三《通知》对加强倾斜政策监督管理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专项招聘、加分等属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倾斜政策,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相关倾斜政策有明确规定,如面向退役军人、国家设立的基层服务项目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政策等。但在实践中,有的地方自行制定出台倾斜政策或者随意扩大国家规定的倾斜政策范围,造成政策不平衡,违背公平公正原则。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性、严肃性,《通知》第十三条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不得自行制定面向特定人员的专项招聘、加分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不得随意扩大国家规定的倾斜政策范围”。同时,考虑地方工作实际,为稳妥做好政策衔接过渡,保障相关群体合法权益,将在后续组织实施中指导各地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区分情况对现有倾斜政策进行规范,对确有必要继续实施的按程序予以保留,确保相关倾斜政策规范有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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