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关于“巴州区相关责任人违法乱纪”的留言收悉。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2023年1月,大东社区中汕大厦第2、3、9、10、12单元业主申请安装电梯,2023年6月按程序办理了电梯增设相关手续。期间,住户与商铺业主因增设电梯发生纠纷,办事处、社区调解无果。2023年11月,因商铺业主阻碍电梯施工,住户向巴州区人员法院提出诉讼,法院判决:一、被告黄某、杨某某、陈某某、赵某某、宋某某、冯某某立即停止对巴中市巴州区中汕大厦第2、3、9、10、12单元增设电梯的正常施工行为的妨害;......。2024年6月,黄某、杨某某等6人不服巴州区人民法院(2023)川1902民初7194号民事判决,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您反映问题后,办事处已安排专门力量就电梯安装问题组织商铺业主和楼上住户进行协商,目前双方正在选派代表,待双方代表明确后将及时组织协商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理解与支持。
巴中市巴州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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